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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想虽然美好,但真正学起来还是殊为痛苦。
曲君给他上英语课,插科打诨、讲笑话的部分是好玩的,笑话一过,立马变得很枯燥。
再者东风乐队暂停排练,平时练琴都只能干弹,生活无聊极了。
好在没捱几天,高云忽然找到傅莲时,请他一起接个私活。
有支不温不火的小乐队叫“竹叶青”
,辛苦约到一文酒吧的档期。
原本排练得好好的,鼓手和贝斯却突然无故找茬,在演出前两周退出乐队。
队里剩下主唱、吉他,都不甘心浪费机会,于是找到高云救场。
地下音乐人丁稀薄,能登台的乐手就那么几个人。
乐队之间互借成员,属于正常现象,就连卫真都不会介意。
但傅莲时还是推辞:“我寒假作业没写呢。”
“不是可以抄嘛,”
高云满不在意,“不耽误事的。”
傅莲时略有些动摇,高云忸怩一番,趁势说:“而且,竹叶青的主唱,朱来,是我女朋友。
她不愿意告诉别人,找不熟的贝斯手,那就太尴尬了。”
傅莲时大吃一惊,不敢置信道:“真的?”
他们都知道高云有个女朋友,谈了快十年,感情很好,但不知道是何许人也。
甚至大家默认,女朋友从来不看高云演出,是忍受不了摇滚乐的噪音,总之不是一路人。
没想到她自己是个乐队主唱。
“真的,”
高云挽起袖子,“你看。”
他纹的花臂是传统美式风格,一个一个色彩斑斓的小图案。
右手中间有一套架子鼓,底鼓上写着“来”
,外面画了爱心。
傅莲时“哇”
一声,感慨道:“以前还以为你是随便纹的。”
“才不是,”
高云指着鼓上的字,“这个是我自己纹的。”
傅莲时仔细看看,那个“来”
字果然不一样,写得歪歪扭扭的。
别的图案都纹得精巧流畅,单这一个字稚拙。
高云说:“以前我早恋,被发现了,我爸我妈都很生气,要我分手来着。”
比起好奇纹身怎么来的,傅莲时更好奇他怎么反抗,问道:“然后呢?”
“我拿一把小刀,这么刻,然后把墨水滴进去,”
高云龇牙咧嘴说,“痛死了。
然后我回家说,我纹身了,以后当不了兵,也不能端铁饭碗。”
高云是大院子弟,肩负沉甸甸的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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