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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老婆子神神叨叨说她命中有狐仙,必须得在名字上挂个“胡”
字,不然老仙不高兴。
说完还念念有词地烧了张符纸,吐了口吐沫,兑水里给她喝。
其实符纸里包的就是退烧药,胡珍喝下去确实好了。
爷爷奶奶就给她改名叫刘胡珍。
幸好有那包药没让她烧坏脑袋。
刘胡珍念书用功,一路考到大学。
因为小县城,教育资源有限,她就算考第一,能上的大学也就是普通本科。
而进了大学后,天南海北的人一聚,谁披绮绣,谁缊袍敝衣,家庭条件如何,一眼就看出来了。
那时候胡珍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名牌,她就知道上面带对勾的鞋够她俩月生活费有余。
她也没时间研究这些,兼职赚生活费,外加课业就已经够她忙了。
胡珍也是天生脑子好使的那一类人,一边打工一边还能拿奖学金,到了大三,成绩刚好够格保研。
但少女心思谁还没有过呢?有空闲时间后,胡珍也去看过两次篮球赛。
在一片欢呼声中,就被身高腿长的篮球队队长给迷住了。
后来,那篮球队队长主动找到她,陪她散步,陪她去图书馆自习。
一来二去,胡珍就以为他们算恋爱了。
后续他们一起出去看电影,那渣男装作买错票。
两人没回的了宿舍,在学校旁边的小宾馆开房,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关系。
有了一次,男生就说,再几次也没区别。
于是那段时间,胡珍鬼迷了心窍,总在晚上逃寝陪他在宾馆厮混。
现在想想,她还挺后怕,年少无知,学校也不教,连措施都不知道做。
幸好没闹出“人命”
。
“不过也就一个月,后来他就不找我了。”
“哦。”
一根烟抽完,司黎又给她续上一根。
抽一根就差不多了。
胡珍没要,扔回去给她,“再后来,班里就开始传,说我穿的裤衩是老年人穿的,洗褪色了,上面还有破洞。”
她目光飘向远处,轻声补充:“他们传的是真的。”
不过之后谣言愈演愈烈,开始有人传她在外面卖,甚至都传到了别的院系。
宿舍楼的人也都和导员说要搬走,明里暗里地躲她,像怕染上什么病。
有些心眼坏的男生还给她递纸条,纸条里包着一百块钱。
就因为这事,胡珍在课上打了那个男生一巴掌,被主任叫到办公室,最后以品德不过关,取消了她的保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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