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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人招手,是个漂亮英俊的男孩子,我认得他,他是琳琳的小男朋友,我心烦意乱地抄起一个花盆砸下去,花盆砰地一声落在男孩子的脚边,惊奇一声尖叫,我把烟头捻灭:”
这事儿你别管,对了我警告你,你才十四岁,少他妈学那些小太妹谈恋爱。”
那是我第一次对她爆粗口,说完自己也有些后悔,她却只是淡淡地回答了一声‘哦’,然后她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从里面关上了门。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同她疏远起来。
吃饭的时候她不在把每天学校里发生的趣事儿讲给我听,不再兴致勃勃跟我说起有谁又给她写了情书文笔有多烂错别字有多少个……她甚至都很少再向我要钱。
我悄悄跟踪了她两天,最终在废品收购站前发现了她的秘密,她和他的小男友气喘吁吁地拖着两麻袋的废品进去,一麻袋是废纸另一麻袋是可乐罐和啤酒瓶,她脸上全是汗,头发湿哒哒粘在脸颊上,我蓦地想起很多年前初见面的时候,她也是这样脸上泛着粉红,但是那时她是正在弹琴的小公主,现在呢?我的心里一阵难受,大步走进去拽住她的手腕就往外走:“谁让你做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的?”
她甩开了我的手,一双眼睛直视着我:“那也比你们去收保护费要光明正大!”
我颓然地收回去抓她的手,我能对她说什么?我做的这一切全是为了你?可是她并不领情啊,她觉得我是非不分自甘堕落,觉得我的钱会脏了她的手,她宁可和小男友去捡垃圾过最贫瘠生活,我还能说什么?我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开,却被她的手拽住衣角,转过头,她怯生生地看着我:“哥,我说话太难听了,你别介意,别生我的气,但是我真的不想你和那帮人混在一起,我不怕过苦日子,不怕没饭吃没学上,但是我想你平安。”
她把我拉到酒瓶堆前,蹲下来扒拉着那些脏兮兮的瓶子:“哥,我们打个赌,要是我能从这里面找到一个中奖的瓶盖儿,你就听我的话,和莳萝姐分手,还回酒吧里去打工好不好?”
我没有回答,她在那堆东西里翻找了很久,一个个瓶盖儿被扔到一边去,直到暮色沉下来,她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散去,我的眼眶有点湿濡,蹲下来拍拍她的肩膀:“傻瓜,你以为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别人遗落的幸运和惊喜等你去捡?”
我最终还是没有和莳萝分手,她是个暴烈如酒和马的女人,她承受不了失去和背叛,我心里隐隐觉得她是知道我不喜欢她的,某此晚上醒过来,她就支起身子直直地瞪着我,我被她的眼神吓得打了个寒噤,她突然开口:“你要是敢背叛我,我就毁了你最重要的。”
我不能和她分手,不能退出帮会,世人都知道我的软肋,我愿意用毁掉的一生来交换琳琳的太平。
莳萝是个控制欲很强的女人,我被迫做着一些违心的事,却也渐渐沉沦于此,我开始怀疑是否每个人的内心里都潜藏着嗜血与暴虐的一面,我开始沉溺于权力和掌控的魔力之中,知道是在堕落,害怕堕落,却又不得不堕落,尤其是当莳萝带着我来到姨妈家:“我听说这女人待你们很不好,你可以报仇了。”
我想起琳琳脸上曾经的那个红指印,手心发痒,蠢蠢欲动。
那个下午姨妈家的院子被哭嚎声充斥,到最后我的手心里都沾着血,我不可思议地看着自己血红的手心和姨妈肿胀流血的脸,既觉得刺激又觉得恐惧,我在做什么?这种行为和禽兽何异?莳萝只是带着迷人的微笑看我,她对这一切毫不在意,她从小享受这种杀伐决断的快感,她不觉得错……她在歧途里走,并将把我带到不可挽回的绝境里去!
她来挽我的手的时候被我甩开,看着她的脸,我的心里突然冒出一个疯狂的念头,让她去死吧,让她去死吧……她死了我就可以回归正途,只要她死了。
六
莳萝死于她的二十三岁的春末,在和我一起后的第三年。
她死于车祸,是在一场午夜飙车中,那段时间她突然变得神经兮兮,暴躁易怒,原来她虽然是个刁蛮的女流氓,但单独面对我的时候还是尽量克制脾气装的温婉可人。
她的变化让我觉得莫名其妙,她甚至迷上了飙车,在午夜的大马路上,神经质地追赶每一辆看上的车,追上后就大声嘲笑别人,像个疯子。
她晚上出门飙车一向由我陪着,但是出事那天她却没有扯着我跟她一起出门,我们一起吃过早饭,是她自己做的早饭,女流氓厨艺其实一向不错,但总是懒得下厨房,那天不知中了哪门子邪……
当晚我回到家的时候她还没有回来,打她的电话也没人接,我知道她任性就自己先睡下了,凌晨的时候接到电话,她出事了,在高速上出了车祸,当场死亡。
我没有去医院,我害怕白色和消毒水的味道,我愣在原地缓不过神来,她死了?就在不久前我还恶毒地臆想让她去死,我想过那么多不切实际的杀死她的方法,但是她却突然死了?我的脑袋在鸣响,像是被人狠狠地敲击了太阳穴,从太阳穴汩汩地流出鲜血和脑浆来,我混混沌沌地拉开抽屉找药,一个信封静静地躺在里面,飞扬硬净的字体写:裴安亲启。
那里面有一封信,短短的几个段落,干净利落一如她的风格,她说‘如果迟早要死,与其等在**看器官一点点萎缩死亡,还不如选个痛快壮烈的方式’‘23岁是个挺好的年纪,对于死亡来说真的很好’‘你该庆幸早晨我吻你的时候你没有躲开,所以我决定黄泉路还是自己走’。
信封里还有一张病历单,胃癌晚期。
‘想想最后身体里满是到处流窜管都管不住的丑陋癌细胞就不如先死了的好’,我恍然间想起了上次和她一起去医院时候她的话,那个时候她就已经知道自己的病了吧?所以这些天才这样神经质地发疯。
她在信上说我应该庆幸早晨吻我的时候我没有躲开,她早就想好了要在今天晚上自杀,甚至是带着我一起死,但她最终还是放了我一条生路,是我心里那点稀薄的歉疚救了我的命。
她选择了这样一场声势浩大的自杀,惊动了全城的人,这符合她的性格,痛快凛冽,像一柄杀人的宝剑,锋利地闪着灼伤人眼的冷光。
莳萝一死我更不可能脱离帮会,莳萝的父亲爱女如命,他一直怀疑莳萝自杀的原因里有我冷落她的成分,要是我走了,我和琳琳可能都会有危险,更何况,我已经深陷泥潭不可自拔。
我就这样在权力和控制的欲望中等待着灭顶之灾的来临。
七
琳琳很快和那个男孩儿分了手,小孩子的感情最是当不得真,十三四岁时候海誓山盟的那人,过几年长大了就连名字和面容都记不起来了。
琳琳的学习一向不错,我的妹妹虽然不聪明,但在啃这些死书上还是肯用功的,进到高中里,舞蹈老师看中她纤细高挑把她拉进了校舞蹈队,分文理的时候又极力劝她报了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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