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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把十五世纪的意大利同欧洲别的国家做一比较,就会觉得它更博学,更富足,更文雅,更能点缀生活,就是说更能欣赏和产生艺术品。
那个时代,英国才结束百年战争,又开始惨无人道的玫瑰战争,他们若无其事地互相残杀,打完了仗还屠戮手无寸铁的儿童。
到一五五○年为止,英国只有猎人、农夫、大兵和粗汉。
一个内地的城镇统共只有两三个烟囱。
乡下绅士住的是草屋,涂着最粗糙的黏土,取光的窗洞只有格子,没有窗子。
中等阶级睡的是草垫,“枕的是木柴”
“枕头好像只有产妇才用”
,杯盘碗盏还不是锡的,而是木头的。
德国正爆发极端残酷、十恶不赦的胡斯党战争;日耳曼皇帝毫无权力;贵族愚昧而又蛮横;直到马克西米连朝代[一四九三~一五一九],还是一个暴力世界,社会上没有法律,只有动武的习惯,就是说只会自己动手报仇。
在比较晚一些的时期,从路德的《闲话录》和汉斯·特·施韦尼亨的《回忆录》中,可以看出当时贵族和文人的酗酒和撒野的程度。
至于法国,十五世纪正是它历史上最悲惨的时期:国土被英国人侵占**[2];在查理七世治下[一四二二~一四六一],豺狼一直闯到巴黎城关;英国人被逐出以后,又有“剥皮党”
和散兵游勇的头目鱼肉乡民,不是绑架便是抢劫;杀人放火的军阀中间有一个叫做吉勒·特·雷斯,就是蓝胡子传说[3]的蓝本。
到十五世纪末,国内的优秀人士,所谓贵族,只是粗野的蛮子。
威尼斯的大使们说,法国绅士的腿都像弓一样弯曲,因为老是在马上过生活。
拉伯雷告诉我们,哥德人的蛮俗,下流的兽性,在十六世纪中叶还根深蒂固。
一五二五年时,巴尔达萨雷·卡斯蒂廖内伯爵写道:“法国人只重武艺,看不起别的事情;他们非但轻视文学,而且深恶痛绝,认为文人最下贱,所以把一个人叫做学者是对他最大的侮辱。”
总之,整个欧洲还处在封建制度之下,人像凶悍有力的野兽一般只知道吃喝打架,活动筋骨。
相反,意大利差不多已经成为近代国家了。
梅迪契家族得势以后,佛罗伦斯过着太平日子。
资产阶级安安稳稳占着统治地位,和他们的领袖梅迪契家族一样忙着制造商品,做生意,办银行,赚钱,然后把赚来的钱花在风雅的事情上。
战争的烦恼不像以前那样使他们战战兢兢,紧张得厉害。
他们出了钱叫佣兵打仗;而佣兵的头子是精明的商人,把战争缩小范围,不过骑着马“游行”
一次;偶有杀伤,也是由于疏忽;据当时的记载,有些战役只死三个兵,有时只死一个。
外交代替了武力。
马基雅弗利说过:“意大利的君主们认为一个国君的才干在于能欣赏辛辣的文字,写措辞优美的书信,谈吐之间流露锋芒与机智,会组织骗局,身上用金银宝石做装饰,饮食起居比别人豪华,声色犬马的享用应有尽有。”
统治者成为鉴赏家,成为文人学士,爱好渊博的谈话。
自从古代文明衰落以后,我们第一次遇到一个社会把精神生活的享受看做高于一切。
那时大众注目的人物是古典学者,是热心复兴希腊文学与拉丁文学的人,如波焦、菲莱尔福、马尔西里奥·菲奇诺、皮克·特·拉·米兰多拉、卡尔孔狄利斯、埃尔莫劳·巴尔巴罗、洛伦佐·瓦拉、波利齐亚诺。
他们在欧洲各地的藏书室中发掘古人的手稿,拿来付印;他们不但阐明文义,加以研究,而且受着古籍熏陶,在精神上感情上变得和古人一样,写的拉丁文几乎跟西塞罗与维尔吉尔时代的人同样纯粹。
文笔突然变得精美绝伦,思想也突然成熟。
从彼特拉克的笨重的六音步诗,沉闷而做作的书信,变到波利齐亚诺典雅的联句体短诗,瓦拉的雄辩滔滔的散文,读者几乎感到一种生理上的愉快。
长句短格的诗体流畅自如,演说体的句法气势壮阔,我们听了,手指和耳朵会不由自主受它们的节奏支配。
语言变得明白了,同时也变得高雅了。
钻研学问的事业从修道院转移到贵族的府上,不再是空洞的争辩而成为怡悦性情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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