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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他刚毕业没两年,在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做策划。
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唯一的爱好就是踢球。
每周三晚上雷打不动,包下一块五人制球场,带著一群部门经理和老员工踢到九点。
林义刚进公司的时候球技一般,但胜在年轻体能好,跑不死,被拉去凑了几次人数。
踢完球,老板照例请大家吃烧烤喝啤酒。
一群人浑身汗臭地围坐在路边摊的塑料凳子上,擼著串吹著牛,气氛热络得不行。
老板酒过三巡就开始点名。
“那个谁,上个月报上来的方案我看了,不错,但有几个地方要改改,明天咱们细聊。”
“你那批货的事我帮你问了,下周给你答覆。”
一开始林义觉得这纯粹就是老板的社交手段。
后来才发现,老板只要踢贏了球,特別好说话。
而且公司不少业务,也是在球场上谈的。
先把氏真陪高兴,再帮妹子办事。
井伊谷有钱存著,等哪天恢復了自由身,他还能顺道去井伊谷看看大名鼎鼎的女城主直虎。
“你迟了。”
氏真头都没抬,语气里带著明显的不满。
“泡澡泡忘了。”
林义果断用同样的爱好撒谎。
氏真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忽然皱起鼻子嗅了嗅,“你身上什么味道?不是皂角。”
今川氏真这人,说他敏锐吧,他能在乱世里安心踢球和歌;说他迟钝吧,这种细节倒是一闻就闻出来了。
“一股女人味,瞒不过我!”
你特么属狗的吧?
氏真很快就被手里那颗蹴鞠转移了注意力。
他把球往空中一拋,膝盖一抬,稳稳接住,顛了两下之后用脚背一挑,球划出一道弧线朝林义飞过来。
林义伸脚一勾,球在脚尖上转了一圈,稳稳停在脚背上。
这套动作放在前世不算什么,但在这个时代,蹴鞠的玩法更讲究“立”
与“雅”
,像他这样带点花活的,在氏真看来就是新奇。
“你这一手哪儿学的?”
“大明街头卖艺的。”
氏真琢磨了一下“卖艺”
这个词,大概觉得挺有意思,笑道:“明朝连卖艺的都这么厉害?”
林义笑了笑,把球顛回给氏真,“来,今天怎么玩?”
蹴鞠在这个时代的规则说复杂不复杂,说简单也不简单。
基本的玩法是球不落地,两人对踢也好,多人传踢也好,谁让球落了地就算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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