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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郡,寿春。
这是袁术现在的大本营。
袁术自从当年离开了洛阳,就东奔西逃。
他想过撵走曹操,占据兗州,却被曹操揍得找不著方向。
想过占据扬州,却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占据了九江郡一地。
好在,袁术还是有了立足之地,不至於顛沛流离。
袁术立足寿春后,抢了一处豪宅,又吞併了挨著的几处宅院,全部打通,再精心修缮装潢,住宅奢华壮阔,府內亭台楼阁,池塘流水,各种齐全。
府上的婢女,多达一百多人。
除此外,还有诸多歌姬。
袁术在寿春的生活,和昔年他在袁家当公子一样,奢靡无度。
他喜欢享受,吃的是山珍海味,喝的是琼浆玉液,穿的是綾罗绸缎,睡的是绝色女子,从来不苛待自己。
后院中,琴音渺渺,如潺潺流水在院子中迴荡著。
袁术喝著飞仙酒,欣赏一个个歌姬跳舞。
四月下旬的九江郡,渐渐热了起来,歌姬身上的衣服很单薄,而且很透明,露出了妖嬈苗条的身段,以及白皙如玉的肌肤。
袁术看在眼中,心中也是火热无比。
在袁术脑中已经浮想联翩,准备有所行动的时候,一名士兵进入,稟报导:“將军,阎主簿求见。”
“请!”
袁术吩咐一声。
士兵去传令,不一会儿,袁术的主簿阎象进入。
他头髮和鬍鬚已经灰白,背脊有些佝僂,进入了院子,看到了袁术正在喝酒欣赏歌姬,皱起了眉头。
“主公!”
阎象拱手行礼。
袁术笑了笑,说道:“阎公,飞仙酒真的好喝,你也来一杯,怎么样?”
阎象神色严肃,郑重说道:“主公,色是刮骨刀,酒是穿肠药,酒色会消弭主公身上的英雄气。”
袁术挥了挥手,一副不以为意的模样,说道:“哪有你说的这么严重,我就是喝点酒,欣赏一下歌舞,藉此打发一下无聊的时间,並没有沉溺,也没有颓废,你多虑了。”
阎象还想再劝,可是想到了正事,就直接道:“主公,卑职刚接到庐江郡传回的消息。
袁胤去討要粮食,被陆康拒绝了。
而且,陆康还杀了袁胤,將袁胤梟首后,脑袋悬掛在北门外示眾。”
轰!
!
袁术的脑中,一下仿佛要炸了一样。
整个人,无比愤怒。
他红著眼,大袖一拂,把面前的酒杯掀翻在地上,站起身,咆哮道:“陆康这老匹夫,怎么敢杀我兄弟?他陆康行將朽木,不要命了啊。”
“袁绍这个庶出的混帐,瞧不起我。
曹操这个阉宦之后,更鄙夷我。
现在区区一个陆康,也敢羞辱我了。”
“此仇不报,我誓不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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