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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高中那一次不是闹得很严重吗?”
余予箩的声音进一步小下去:“就因为爸妈发现你喜欢女生,对吧?”
程巷一愣——
作者有话说:评论区有说节奏慢的,
看到了[狗头]但不改。
我希望把她们的前情充分写出来,大家看文愉快~周末愉快[狗头叼玫瑰]
第28章“傻女。”
陶天然用粤语轻轻说
[嘴巴在沉默,耳朵在哭泣。
我的世界一切都乱了套。
]-
余予笙大二的时候,余予箩不过四岁。
按理说四岁的小孩是不会有记忆的。
余予箩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对那段时间印象深刻,大概家中气氛实在诡谲,令小小幼童都能感知。
她记得砸在墙面粉碎的碗,嘭的一声。
也记得筑薇冷声说:“过了那么久,你还要像高中时一样闹?”
她记得救护车呜哇呜哇的开过来,亮着灯,样子跟她在图册上看到的一样,将绝食的余予笙送进医院。
此时她见程巷愣怔,搡搡程巷:“对不起啦,你当我没说。”
“不是。”
程巷问:“后来呢?”
“什么后来?”
“那件事……的后来。”
“后来我也不知道哇。”
余予箩有点懵,毕竟她那时候才四岁:“后来你该吃吃该喝喝,到处玩,花蝴蝶一样。”
“应该蛮受欢迎的噢。”
余予箩翘着鼻尖。
程巷笑一笑,揉一把余予箩的头。
余予箩心满意足抱着一堆零食走后,程巷起身,洗净脸上的面膜,又在屋内翻找一圈。
余大小姐应该没有记日记的习惯,因为她没找到。
能用手机登陆的各种社交账号,程巷全都细细翻看一遍,也没寻到什么端倪。
她到底为什么会穿到余予笙体内?
随机?
那么余予笙又去了哪里?
想不出的问题,就和解不出的数学题一样,不会就是不会。
程巷想到脑袋痛,蒙头睡过去。
翌日,程巷下楼吃早餐。
筑薇态度如常,也不知是网上的风还未刮到她这里,还是另有打算。
程巷在家休整,踩着傍晚的夕阳去找秦子荞。
刚一下公交,竟遇??x?到萧霄——她和秦子荞的高中同学,找她借八千八百八十八救自家猫的那位,她因此没有去成分手旅行。
后来才知道,萧霄不是拿钱去救猫,而是接济她那倒霉男友买了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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