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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有道雷当头劈下,身体变得冰凉之余还能感受到麻痛。
裴雁来从没用那样的眼神看过我。
也不是,他曾经用过,我明明该感到熟悉——不过那是在我和他走近之前的事了。
但那一眼转瞬即消,细看时已经找不到踪迹。
我疲惫地想,今晚的打击让我的CPU过载,这大概是吊诡的错觉。
是很短的沉默,短到我来不及找回理智。
裴雁来先错开视线,他骨形优越的手摩挲几下玻璃杯壁,琥珀色的酒液还剩三厘米的高度,顶层边缘仍有不清晰的白色泡沫。
“大概吧。”
他突然开口,声音不大,差点被湮没在背景音乐中。
他云淡风轻,对我笑了笑,前所未有的温和,像初日投映的湖面,没有丝毫阴霾。
我本能地想说点儿什么,但他的手机开始震动,我猜那是来电提示。
“铛”
一声。
他放下酒杯,酒液摇晃,却逃不出容器。
他起身推门离开,屏幕光侧照在脸上,轮廓深邃好看。
我僵坐在原地等他。
但那晚包厢的门一开一合,他没再回来。
我天真地以为,等到过分灼热的朝阳从天的边际显形,这晚的一切都会翻篇,生活不会因为谁的一次转身发生巨变,我还可以跟在裴雁来身后,就像过去近千个日夜一样。
——直到某天下午,我间隔十分钟转发给他两条小狗视频,第二条却收获一个红色感叹号。
那时候我突然意识到,孙汀洲的再三骚扰或许不是毫无作用,我的演技也差得一如既往。
大抵是他让裴雁来明白,让我靠近是个错误。
我明明是个神经触感很敏锐的人。
我得寸进尺,闻到纵容的味道就会向前迈出一步。
但对裴雁来这个人,我第一次觉得,是不是因为太喜欢,我终于变得疯癫不清醒。
自始至终,错把疏懒当作暧昧,错把直行当转弯,错把黄灯当绿灯,心思走岔几步,满盘皆输。
从那天起,我身体的某些部分被强制割离。
妈的,很痛。
日日如此,昼夜不息。
太阳东升西落是二十三小时五十六分,每一秒都面目苍白,我莽撞沿着地球的公转轨道蹒跚而行,混沌的迷雾让我看不清潮汐和月亮。
在之后的很久一段时间里,我再也没见过裴雁来。
多久呢?
九年零一百四十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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