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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咸湿杂誌赚不到多少钱,当然是刘建明的杂誌社赚不到太多钱。
原因很简单,一是缺乏宣传资金,二是质量不行,人才不行。
林百奇的作用在第一期杂誌发行的时候已经差不多用完了,如果此人的能力出眾,嘉福杂誌社也不会面临倒闭,让刘建明接手。
刘建明看过杂誌,但是没做过杂誌,也不知道该如何搞好质量,而且杂誌搞好了,也容易招来覬覦,他未必能守得住。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有人眼红,会横插一脚,刘建明觉得第一个插足的人会是辣姜。
所以,刘建明想提前做准备,占领市场,让读者们先入为主,只要杂誌的质量保持,辣姜这些外来者便抢不走太多的市场。
“大佬,杂誌社不赚钱了吗?那我们开杂誌社干嘛?”
香蕉仔有些激动了,他们兄弟可是指望著杂誌社赚钱的,赚大钱的。
“杂誌社是辅助,马栏才是赚钱的主力,放心吧,从马栏赚到的钱会有一部分进杂誌社的口袋的。”
刘建明说道。
蕉皮这些人很激动,他能理解,所以他想借蕉皮的口去安慰其他人,这样比他一个人去说好得多。
“嗯,这样啊。
能赚钱就行。”
蕉皮鬆了口气,杂誌社那边也是有一帮兄弟帮忙的,没钱给会引起动乱的。
“辣姜那边的事情搞得怎么样了?”
刘建明转移话题说道。
杂誌社和马栏的事情已经定了,不容改变的,他也不是询问蕉皮的意见。
“已经收买了一个小弟,他是负责杂誌送货的,很容易拿到印刷厂的消息。”
蕉皮回应说道。
“事情办完了,记得及时送他去见阎王,不能留下手尾。”
刘建明勾起嘴角,狞笑说道。
已经当了古惑仔,当然不能有什么妇人之仁,该杀的人不能放过。
在80年代的香江,每年都会莫名其妙的失踪几百人,少了一个古惑仔而已,没人会在乎的。
事成之后,辣姜也会认为那个小弟跑路了。
..........
夜黑风高,正是杀人时。
明日是礼拜三,辣姜杂誌社出刊的日子。
今晚半夜烧掉了最新一期的杂誌,辣姜的杂誌社一定来不及印刷,断更一期的伤害力远比刘建明第一期续不上要严重的得多。
市面上可不止辣姜出刊的咸湿杂誌,那些熟客一旦流向其他杂誌,肯定是不会回头的。
因为辣姜旗下的咸湿杂誌確实不怎么好看,不够诱惑。
脱衣服和不脱衣服那完全是不一样的,也很考究编辑的策划以及摄影师的功力。
事实上刘建明也出了不少力,他凭藉前世看杂誌的经验,可以设计出很多动作、背景等,让咸湿佬们耳目一新,配上咸湿文章,简直让人慾罢不能。
而且凤姐们也很卖力,使出了浑身解数。
大家都想生意兴隆,多赚钱嘛,这是双贏的局面。
刘建明等人依旧戴著面罩,手持砍刀,推门进入印刷工厂,气势很凶,让一旁做工的工人都侧目而视,忘记了手中的工作。
“你们这里的话事人呢?赶紧叫他出来,不然我要放火烧掉厂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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