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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夏祖与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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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奴隶社会承父系氏族社会的余绪,掀起了狂热的祖先崇拜。
这种对祖先崇拜的性质与西周以后有很大区别,他们将祖先跟氏族崇拜的大神高度叠合,成为政权的保障,这是奴隶社会神权与政权结合,国家神话与民族神话合流的体现。
夏人因其农耕生活而崇拜社神,殷人属东夷游牧民族而崇拜天神,当他们先后进入奴隶制时代,他们的祖先便分别跟社神、天神合流,成了神性十足的先公先王。
对先王的祭祀与崇拜,不仅在乞求风调雨顺,更重要的还在于保佑政权长治久安。
图腾神话是母系氏族社会的产物,在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后,它已没有当年的气势了。
父系氏族社会改造原有的图腾神话,由于畜牧与农耕生产都有较大的发展,逐渐建立起与氏族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神作为氏族的主神。
它或是图腾神的变形,或是新时代所新造,总之,它已替代了那曾作为氏族标志的图腾物崇拜。
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产生了夏人的社神、殷人的天神,它们是这两个民族的主神。
父系氏族社会里,男人煽起的祖先崇拜之风是把男性祖先跟图腾物画等号,如说禹是虫,祝融是鸾,伯益是燕子。
后来,男人不再仅仅袭用母系氏族社会的图腾名号,他们还将祖先同主神结合起来,这才是男权建立在神话中的一个标志,这种神话与神崇拜才逐渐成为奴隶社会意识形态的主潮。
我们有必要对《尚书·甘誓》中启的一句话提出来重新讨论。
启在讲了一通讨伐有扈氏的理由后,要部下听从他的命令,因为听与不听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
孔安国对此分别解释为:“天子亲征,必载迁庙之祖主行。
有功即赏祖主前,示不专也。”
“又载社主,谓之社事。
崩北,即僇之社主前。
社主阴,阴主杀也。”
所谓“阴主杀”
都是后来的说教,不可能是夏代的观念。
古时打仗果真是既载一个社主,又载一个祖主吗?这似乎意味着社神与祖先之灵的分离。
祖主与社主应是统一的,打仗时只载了一个神祖,在夏代,它是祖神,也是社神。
《史记·周本纪》:“九年,武王上祭于毕。
东观兵,至于盟津。
为文王木主,载以车,中军。”
这是载祖以行的史书记载,未见有同载社主者。
我们怎样看待《甘誓》中分而言之的这句话呢?其实,它是古代汉语中一个普遍的语法现象,即互文见义。
它的意思是说行赏罚于社祖前,社即祖,祖即社,它们在夏代是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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