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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抵这个人精习财政,便派做户部给事中;那个人懂军事,就派做兵部给事中。
皇帝诏书必经尚书,始分部行下全国,此六科给事中仍可有封驳权。
如关于财政问题,上面命令到了户部,户部给事中就可参加审核,发表意见。
这好像现在西方政府中的专家智囊团。
只要他们不同意,仍可原旨退还。
而且给事中并无长官,可以各自单独发表意见。
遇到廷推、廷议、廷鞫,他们也可出席。
一般说来,他们的意见是很受尊重的。
若他们表示反对,在当时谓之“科参”
。
往往六部尚书因科参,束手无策,只有把原议搁下。
这仍然是当时君权之一节限。
(二)明代内阁制度
然无论如何,在明代,一切事,总之是皇帝最后总其成。
但皇帝一人当然管不尽这许多事,因此我们就得讲一讲皇帝的秘书处。
明代皇帝的秘书处,当时称为“内阁”
。
秘书便是“内阁大学士”
。
因为皇帝在宫里办公,他需要几个秘书帮他忙。
这些人的办公地点在中极、建极、文华、武英四殿,还有文渊阁、东阁两阁。
这些处都在内廷,所以这些人就称为“内阁学士”
或“内阁大学士”
。
内阁学士原本的官阶只五品,而六部尚书是二品,可见内阁学士在朝廷上地位并不高。
上朝排班,大学士的朝位班次也在尚书的下面。
今且说这些大学士做些什么事情呢?在太祖时,内阁学士不过像是皇帝的顾问,遇皇帝有不清楚的事,可以随时问他们,听他们意见,作皇帝之参考。
奏章批答,从前是宰相的事,现在是皇帝的事。
皇帝不能一一亲自动笔,便口授大学士写出,这所谓“传旨当笔”
。
由皇帝吩咐下来,这事怎样办,那事怎样批,他们只照皇帝意见写下。
所以照理,大学士不过是皇帝的私人秘书,政治大权还是在皇帝,不在大学士。
据当时统计,自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先后八日间,内外诸司送到皇宫里的章奏,共有一千一百六十件。
每件奏章里,有讲一件事的,也有讲两三件事的,共计有三千二百九十一件事。
此因中国地方大,一切事集中到中央,中央政府所当预闻的事当然多。
远从秦始皇帝时,早已把天平秤着公文,兀自天天看到深夜不得息,何况到明代?那时,西方还没有现代像样的英法诸国。
西班牙、葡萄牙那些小国家,不论疆土那么小,政治规模也简单得可怜,这当然不能与中国比。
试问当时偌大一个国家,件件事要经皇帝批核,这当然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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